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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十三五”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黎剑珍   发布时间:2020/8/4 17:01:19   阅读:2837

广东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各分支机构、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及各教科院(所)、

各幼教专干、各位常务理事、理事及会员和有关单位:


为了发挥本会作为群众性的学前教育学术研究团体在振兴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新《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的基本精神,探讨和解决新形势下学前教育发展中的各种问题,提高保育教育质量,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提升广大幼教工作者的教科研水平,根据2016年工作计划,我会拟开展广东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十三五”研究课题申报和评审立项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请各分支机构、各地级以上市、县(区)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幼教专干、幼教教研员)各科研单位、幼儿园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动员广大幼儿园园长、教师、科研人员和会员积极参与课题申报工作。

课题申请者请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将课题申请表一式三份,于2020年2月28日前快递本会秘书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广东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十三五”研究课题申报材料”),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本会邮箱gdspemaiL@126.com

申报者在报送申请书的同时到请过广东教育学会官网http://www.gdjyxh.org.cn/yuedu/1641.html缴交课题评审费,每个课题100元,由广东教育学会开具发票。收件单位:广东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勿写人名),地址:广州市广卫路14广东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邮编:510035

申报者可以选择《课题指南》中的题目申报,也可以结合自身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自行设计研究课题。课题立项采取个人申报、本会评审批准的方式确定。凡本会会员均有权申报。符合会员条件的非会员可先申请入会、后申报课题。在研的本会课题负责人应完成课题结题工作后方可申报。

本会立项课题均为自筹经费课题。


通讯地址:广州市广卫路14号广东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510035)

    联系人:黎剑珍

电 话:15360857884

电子邮箱:gdspemaiL@126.com



广东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2020年1月16日


附件1 广东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十三五”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

附件2 广东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十三五”研究课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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