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1〕8号),经专家评审,共评选出基础教育类教学成果拟获特等奖15项、一等奖50项、二等奖100项,共165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9月3日至9月23 日,共1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获奖成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潘桦、叶振华;电话:020-37629406;电子邮箱:panh@gdedu.gov.cn;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邮政编码:510080。
附件:广东省2021年教育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类)拟获奖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2021年9月3日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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