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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办赛要求的通知

发布人:广东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3/3/14 23:37:29   阅读:2150

各竞赛活动主办单位:

  近期,我省部分竞赛活动出现了问题,突出表现在未经审查举办竞赛、培训机构违规组织竞赛活动等。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印发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教监管厅函〔2022〕4号)、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的《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粤教监管〔2022〕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提出以下要求,请各竞赛活动主办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落实主办单位主体责任

  各主办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会同承办单位认真负责实施,不得进行委托、授权;明确赛事承办单位名单及其承办事项范围,不得擅自更替赛事承办单位、不得由承办单位再次转委托、转授权。各主办单位要周密制定竞赛活动实施办法,严格控制子赛项数量,切实防止竞赛活动过多过滥。

  二、切实加强竞赛活动信息公开

  各主办单位要通过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将竞赛的报名信息、报名渠道、咨询投诉方式、承办单位等内容面向公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举办赛事活动应当公平、公正,并认真做好群众的咨询解答和退费投诉的办理工作。

  请各竞赛主办单位完善附件中承办单位的信息列,在3月23日(星期四)前将补充后的附件表格(补充承办单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广东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邮箱:gdxwpx@gdedu.gov.cn。竞赛活动举办前两周,各竞赛活动主办单位应报送赛事最新实施办法纸质版(终版,加盖公章)到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进行备案。各主办单位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处反映。

  广东省教育厅将视情况在办赛过程中进行巡查、指导与监督,对于举办方在组织实施竞赛活动中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违反作出的有关承诺等情况的,广东省教育厅将要求主办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停办或撤销其竞赛活动。



广东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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