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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秘书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人:广东教育学会   发布时间:2024/7/18 15:26:18   阅读:319

       7月18日,学会秘书处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秘书处全体人员参加了这次学习。
       学会党组织书记刘劲予强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今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学会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取得新进步新提升。他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为学会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一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二是从党史上看党的六大纪律建设。三是加强纪律建设,为学会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认为,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要把学习重点聚焦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要深学细研,深刻理解《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党员干部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重点把握《条例》政治要求更高、问题导向更强、处分规定更细、执纪标准更严的新变化新要求。要以案为鉴,准确把握《条例》的纪法红线和权责边界,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做到严守“六项纪律”,不做“六种人”,在严守政治纪律上,讲政治守规矩,不做糊涂人;在严守组织纪律上,讲忠诚纯党性,不做虚伪人;在严守廉洁纪律上,讲清廉有敬畏,不做贪财人;在严守工作纪律上,勇作为敢担当,不做慵懒人;在严守生活纪律上,讲操守重品行,不做失德人;在严守群众纪律上,聚民心护民利,不做离心人。要融会贯通,全面对照《条例》的实践标准和刚性约束,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做到“四个坚持”:坚持目标导向,切实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重点导向,着力提高党纪学习教育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强化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纪律自觉;坚持效果导向,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效见行。
       通过此次党纪集中学习,秘书处全体人员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解和认识,今后将结合学会工作实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把党的纪律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教育强国建设持续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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