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欢迎进入广东教育学会网站 现在是

广东教育学会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发布人:广东教育学会   发布时间:2020/1/7 12:46:09   阅读:6505

本会名称为广东教育学会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本会是广东教育学会分支机构。本会遵循《广东教育学会章程》,按照章程建立组织机构和开展业务活动。

一、成立时间

1986年,广东教育学会批复同意成立广东教育学会中小学计算机教育专业委员会2000年教育部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会议召开,计算机学科改变为信息技术学科。2000年,广东教育学会批复同意成立广东教育学会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2019年1213日,在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和广东教育学会指导下,广东教育学会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中山市隆重召开,广东教育学会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第二届理事会正式成立。

二、组织机构定位

本会是广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群众性学术团体,由单位会员(市、县、区教育学会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等)和个人会员(高校信息技术教师、研究人员、中小学信息技术教研员、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组成,是非营利性学术团体。接受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广东教育学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秘书处设在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学教材研究室。

本会的宗旨:组织与团结广东省内高等学校、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教学教师和研究人员积极开展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学术研究和教学、科学、技术、人文交流,为不断提高广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质量和教学效率服务。

一是建立一个服务型的组织,聚集一批学术核心团队,为广大的师生、学校服务,为教育信息化、教育现代化服务;二是专委会构成一个动态的组织,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因为事业发展会增加; 三是专委会以学术研究和探讨为职责,认真研究信息技术学科教学、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创新的理论与实践、人工智能教育的实验与教学等,引领我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教学,每年有年会、专题研讨会、课题研究、论文论著、教学成果奖等;四是专委会要发现、发展和培养一批优秀的人才,更好地为信息技术教育贡献力量。如创新人才、拔尖人才、教育家、优秀教师,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高级教师等。

本会的业务范围:广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专委会有如下的工作愿景:

(一)开展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立德树人、课程、师资队伍、教学教材研究、课堂教学、互联网+教学、教学改革实验和教学设计研讨交流活动,建立有利于学生成长和发展、成长和成才的学习场景与学习空间,培养学生知识、技能和思维方式。

(二)研究、编写、出版中小学信息技术教材教参,实验活动册,编制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网站资源,开发教育教学软件系统和移动终端应用;

(三)开展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业务培训;

(四)开展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评价活动;

(五)开展广泛地对外教育教学、信息技术发展交流与合作;

(六)开展人工智能教育研究、指导与实验,编写中小学人工智能教材、教学参考书,开展人工智能教育的硬件、软件、实验室配置标准和要求的研究;

(七)开展创客教育、机器人教学、互联网+教育教学的培训与应用研究和指导;

(八)建立若干所中小学校信息技术育人一流、教育教学一流、教研一流、教师一流、技术一流、学科一流的教师团队;培养、发展、成长一批骨干教师队伍;打造一批优势信息技术学科。

(九)承办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广东教育学会和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交办的事项。

三、组织架构和顶层设计

(一)本会的最高机构是全体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由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市教研室(教科院、教研中心)、省属中小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等)推荐的个人会员代表和单位会员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每5年召开一次。

(二)本会设理事会,由若干名理事组成,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三)本会设常务理事会,由若干名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

(四)本会设组织机构负责人,由若干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组织机构负责人由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

(五)本会设理事长会议。理事长会议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处理常务理事会的日常工作。本会办事机构为秘书处。

四、近期主要学术活动

按照《广东教育学会章程》所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工作:

(一)开展广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教学论文、教学设计评选交流活动(每年331日前)。

(二)开展广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教学课例评选交流活动(每年520日前)。

(三)开展广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研究规划和年度课题申报活动(每年930日前)。

(四)召开广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教学研讨会(每年10月上旬)。

(五)开展广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优秀科组评选活动(不定期)。

(六)召开广东教育学会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每年12月前)。

(七)指导和服务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教育学会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不定期)。

(八)组织理事、常务理事到省内外教学、专题讲座、教学和技术支援、课题、互联网+教育教学等调研活动(不定期)。

(九)组织信息技术教研员和一线教师参加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研讨会、理事会、教师培训、优质课、教学调研、课标调研等活动(不定期)。

      (十)开展创客、机器人、人工智能教育、互联网+教育等教师培训活动(不定期)。

五、专委会组织机构联系方式

(一)负责人:组织机构负责人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11名组成。

理事长:朱光明。

副理事长:刘波、胡正勇、张学东、徐建刚、陈明宏。

秘书长:邝绮琳。

副秘书长:陈冬梅、魏小山、陈前永、黄秉刚。

(二)联系人:朱老师、梁老师。

(三)联系方式:邮编510035,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广东教育学会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相关文章
免责声明 | 意见及建议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

Copyright @ 2014 www.gdjyxh.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广东教育学会版权所有 粤ICP备09170434号

网站开放时间: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