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教育学会中学生物教学专业委员会
(2024年版)
本会名称为广东教育学会中学生物教学专业委员会(简称“粤中生会”),本会是广东教育学会分支机构。
一、成立时间
2014年5月15日,在广东省教育研究院领导和广东教育学会领导的悉心关怀下,广东教育学会批复同意成立“广东教育学会中学生物教学专业委员会”。
2014年7月7日,广东教育学会中学生物教学专业委员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广州隆重召开,宣告广东教育学会中学生物教学专业委员会成立。
二、机构定位
本会是广东中学生物教学群众性学术团体,由单位会员(市、县教育学会中学生物教学专业委员会等)和个人会员(中学生物教研员、中学生物教师)组成,是非营利性学术团体。接受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研室、广东教育学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秘书处设在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研室。
本会的宗旨:组织与团结广东中学生物教学界人士积极开展中学生物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为不断提高广东省中学生物教学质量服务。
本会的业务范围:广东省中学生物教学。
(一)开展广东省群众性中学生物学教学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实验和教学研讨交流活动;
(二)普及中学生物学教学科学知识,介绍国内外中学生物学教学科学研究动向、优秀成果和教学改革经验;
(三)为中学生物学教学决策提供信息反馈和咨询意见;
(四)组织中学生物学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和教学改革实验成果的鉴定与推广;
(五)研究、编写、出版中学生物学教学书报刊,开展中学生物学教师培训活动;
(六)开展中学生物学教学业务咨询;
(七)组织中学生物学教学评价活动;
(八)开展对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及对外中学生物学教学交流与合作;
(九)开展其他与中学生物学教学有关的活动;
(十)承办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广东教育学会和中国教育学会生物学教学专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组织架构
(一)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由广东省21个地级市中生会(教研室、教研院、教师发展中心)、省属中学(华附/省实)推荐的个人会员代表和单位会员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每5年召开一次。
(二)本会设理事会,由若干名理事组成,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三)本会设常务理事会,由若干名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
(四)本会设组织机构负责人,由若干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组成,组织机构负责人由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
(五)本会设理事长会议。理事长会议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组成,处理常务理事会的重要工作。本会办事机构为秘书处。
四、主要学术活动和学术成果
按照《广东教育学会中学生物教学专业委员会规程》所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结合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研室工作职责及我省中学生物教学实际开展学术活动。
(一)开展广东省中学生物教学设计与教学论文暨微课(20 年)评选活动(每年3月20日)。
(二)开展广东省中学生物教学研究规划课题(20 年)申报活动(每年3月20日)。
(三)开展广东省中学生物教学研讨交流活动(20 年)(每年上半年分六大片区)。
(四)开展广东省中学生物教学质量奖(20 -20 学年度)评选活动(每年9月20日)。
(五)开展广东省中学生物教学优秀科组(20 -20 学年度)评选活动(每年9月20日)。
(六)开展广东教育学会中学生物教学专业委员会学术交流活动(20 年)(每年11月上旬)。
(七)主编《广东省中学生物教学成果精品(20 )》电子出版物(每年12月)。
(八)指导和服务广东省各地市、县(市、区)教育学会中学生物教学专业委员会(不定期)。
(九)组织中学生物教研员和中学生物教师参加中国教育学会生物学教学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及中南六省(区)中学生物教学研讨会。
(十)综合性、专项性、临时性工作由常务理事会集体讨论与组织实施。
采取“省中生会-市中生会-县中生会-校中生会”和“省教研室-市教研室-县教研室-校教研室”两线结合四级联动开展学术活动。
打造每年1集《广东省中学生物教学成果精品(20 )》电子出版物为本会核心学术成果。
广东教育学会中学生物教学专业委员会会歌是《临江仙·粤中生会》。
五、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一)负责人:组织机构负责人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7名组成。
理事长:杨计明。
副理事长(按照姓氏汉语拼音排序):陈建峰、黄增寿、李程祯、李遂梅、梁志荣。
秘书长:吴幸萍。
(二)联系人:杨计明。
(三)联系方式:邮编510035,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研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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