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教育学会家校社协同育人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家校社专委会”)成立于2025年10月12日,是广东教育学会下属二级分支机构,接受广东教育学会领导。
家校社专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秉持“学术为本、协同兴会”的办会宗旨,坚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育人初心使命。专委会将团结并组织全省有志于家校社协同育人研究的教育工作者、家长代表及社会相关人士,遵循青少年成长规律与家庭教育规律,主要负责制定协同育人学术科研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开展学术科研活动的组织、指导、咨询及监督工作,推动“教联体”建设与实施成果的鉴定、评审及推广普及工作,致力于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改革发展,构建“政府统筹、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协同育人机制,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专委会业务范围:
1.研究咨询:聚焦协同育人政策前沿,开展多元化调研,为政府提供前瞻性、可操作的战略建议。
2.标准建设:探索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规范路径,推动形成科学、动态、可持续的工作指南与评估框架。
3.资源整合:搭建资源协同平台,激活多元主体参与,推动优质育人资源的共创、共享。
4.能力建设:建立多元主体终身学习制度,面向教师、管理人员、家长及社区实施分级分类培训。
5.示范推广:建立典型引领与品牌传播机制,遴选并培育典型案例,组织会议研讨、成果展示,动态管理案例库与推广清单。
6.编辑出版:建立学术成果孵化制度,编辑出版专业刊物、学术著作。
7.合作交流:构建区域内外协同网络,与省内外、粤港澳大湾区及国际机构(经批准)建立合作机制,开展互访、联训、联合研究。
8.实践基地与示范学校(幼儿园)建设:制定准入评估标准,指导创设“广东省家校社协同育人实践基地”、“广东省家校社协同育人实验示范学校(幼儿园)”。
9.其他相关活动:开展与家校社协同育人相关的其他各类活动,不断拓展协同育人的广度与深度。
专委会领导机构:
理事长:廖益,广东省政协委员,广东教育学会副会长,广东韶关学院原校长。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国家督学,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常务副理事长:曾小军,广州大学教育学院教育学系主任,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
副理事长:
黄为民 广东教育学会副秘书长
郑宏彪 广东演讲学会常务副会长
朱 佳 广东省妇联家庭和儿童部处长
胡春万 广东当代民办教育管理研究院执行院长
陶 然 南方都市报社党委委员、副主编
罗锦虹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广州市第一中学党委书记
刘良华 广州市海珠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总校长、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教授
李 均 深圳大学教育学部执行主任、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 洲 深圳市教育局心理专干、深圳市学生心理辅导中心负责人
向 琴 中山市教育学会会长
秘书长:廖文,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部未来学习空间研究中心主任,广东家庭教育研究会家校社共育专委会理事长
驻会副秘书长:李带弟
副秘书长:黎建平、肖蕴慧、王秋英、谢本龙、甘仕冠、李哲、田克超、梁剑玲、张沛婵、陈非非、马卫锋
专委会联系方式
秘书处:李老师 13424664768
电子邮箱:gdjxsxtyr@163.com
邮编:5100400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道白云大道北1392号三楼3101室。